本所王嘉劭团队代理的两起民事案件(分别为共有纠纷及合同纠纷),历经数轮谈判协商,一审法院最终均以调解结案,息讼止争。本所代理的当事人作为被告,或分得远超预期的征收利益,或得以大幅缩短争议延续带来的企业经营影响,高效结案。
共有纠纷案,焦点在于本案被告三人是否具备同住人资格,从而根据对系争房屋的既有贡献分得相当的征收补偿利益。针对原告诉请,律师团制定了防守和反击两条线。防守即当事人之一在早年以相对优惠价格获取的公房承租权,不构成他处有房,并非单位福利分配(需积极溯源证实);反击即原告曾于两段婚姻关系期间或享受过福利分房,或因自身单位分配,或因当时的配偶夫妻共同财产,丧失同住人资格。本案事实简单,难在证据链条的完善,外调工作较为艰巨。最终,得益于当事人的充分信任和有效沟通,在外调证据相对完备的前提下,法院采信本所代理意见,调解协议中,原被告均分征收利益,庭上原告的主张仅被支持了50%。
合同纠纷案,争议双方原本关系密切,近几年间,依托原告的地方人脉和实体经营资源,双方合作承接了数个污水处理项目,当事人控制的某自动化公司为合同签署实体,原告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实际实施单位,由当事人收取合同总额占比较小的管理费,再经负责税务筹划的当事人控制下的另一公司接收扣除税费和管理费后的项目净回款,转账给合作各方。因项目回款已经到位,但当事人因故没有及时支付原告约定款项,产生纠纷。
本案得以在本所临危受托的一个月内以调解结案,与律师团的大量沟通和协商工作是分不开的。在充分了解我方当事人的资金筹措能力及严格设计回款规划后,律师团各成员均高频高效地完成了与当事人、一审法庭、原告及原告律师的多方联络,最终以当事人满意的调解方案结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