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御正法研||民企内部职务犯罪、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将加大!刑法拟重大修正!

近日,《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草案就行贿和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规定作进一步完善,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增加了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条款。

情节严重的行贿人将可被处无期徒刑!

 

(一)

 

加大对“六类行贿情形”的惩治力度

草案修改完善《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行贿,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等六类情形从重处罚,最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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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加大对“对单位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

草案在《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对单位行贿罪】中,增加一档“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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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加大对“单位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

草案调整、提高了【单位行贿罪】的刑罚,由原来最高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一档刑罚,修改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档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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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内部人员在职期间以【高于市场价格采购商品为亲友牟利的】或者【将单位盈利项目“飞单”至外单位,以经营同类业务牟利的】等,将参照国企标准【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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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刑法》修改完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规定,针对的是企业内部关键岗位人员因腐败侵害企业、企业家利益的行为。具体修改如下:
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一百六十六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第一百六十九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三个条文中各增加一款,将现行对“国有公司、企业”等相关人员适用的犯罪扩展到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具有上述相应行为,故意损害民营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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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策 建 议

 

企业家要增强风险意识,民企内部合规机制要靠前建立。民企应该建立健全内部合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合规管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明确责任和权力分配制度,规范内部人员权力运行和监督;设立独立的合规部门,主动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对采购、销售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实施财务审核、检查、审计,及时发现和预防违法犯罪问题。
企业家要规避内部人员腐败风险,遏制风险传导。民企内部人员,特别是高管、财务、采购、销售、技术等关键岗位人员,应注重提升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而提升对潜在法律风险的辨识能力,及时了解和纠正企业内部存在的问题,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遏制风险传导,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运营。
企业家要增强红线意识,依托专业第三方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依托专业第三方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透明度和监管的关键。企业家可以考虑聘请独立的审计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或风险咨询公司等专业机构,来对企业内部进行监督和评估。这些第三方机构能够提供客观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企业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合规性。

 

上海衡御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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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奂

管理委员会(董事会)主席 主任律师

 

     王欢奂律师曾长期担任上海市公安局刑事复核机构(经侦案件)主要负责人,兼任上海市公安局行政复议机构(消防案件、治安处罚案件、户口审批案件)主要负责人。有着21年的经济、金融刑事案件办理经验,带领上海市公安局律师团队取得连续8年,近一千余起案件“零败诉”,为政府机关避免国家赔偿损失上亿元,被公安部授予“个人二等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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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 管理合伙人

 

陈超曾在上海市公安局法制部门任职长达18年。有着多年的行政、刑事(经济、金融)案件办案经验并曾担任案件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熟悉公、检、法办案流程。在与政法机关沟通、协调过程中积累了大量丰富的办案经验。带领团队在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相关工作得到市级领导高度肯定。

擅长针对具体案件,从定性、证据、程序等方面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从保证案件的公平公正的角度,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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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春琴 专职律师

衡御正学术委员会主任

 

夏春琴律师曾任职于上海市公安局,长期担任公职律师,累积了丰富的司法工作经验,对法律及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有专业、独到的理解。

夏律师执业至今,专注于行政诉讼业务、刑事诉讼、民商法相关法律业务,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公司治理等法律事务方面尤为熟悉。

夏律师办案认真负责,擅长证据挖掘及案件的多角度分析,注重案件的诉讼策略可行性、可控性,以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为追求,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宗旨,依靠扎实的法学功底,良好的实务技能,严谨的办案风格,获得了客户的认可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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